交通运输部24日表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将于7月1日施行。《规定》明确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信息库,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定》明确禁止了9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禁止强行上下车,禁止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禁止在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针对乘客在轨道交通内出现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7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提出的将建立乘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信息库,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举措也还是为了应对时有发生的乘客扰乱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所作出的。
就在几天前,上海地铁二号线广兰路站,一女子因为发现手机被盗,强行用手扒着车门,影响地铁正常运营9分钟。从视频中看到,有地铁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告,但该女子情绪激动,不肯下车,地铁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没执法权,所以不能强行令该女子下车,最终是警方介入,地铁才恢复了通行。上海轨交警方24日对该事件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5月21日18时50分,乘客邓某 在轨交二号线广兰路站站台处,以手机被盗为由,不听车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用手扒阻车门关闭,影响列车正常运营9分钟。轨交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邓某已认识到自身行为造成的运营隐患和不良影响,自愿认错接受处罚。另轨交警方已接报受理邓某手机被盗一案。
警方提醒:轨道列车是公共交通工具,列车行驶途中乘客如遇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地铁热线求助,切不可因个人原因影响列车正常运行,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